一项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形成体系后,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不能实施特定范围内的一般适用性。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篇1
去年以来,兴安县积极创新村级组织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兴安县2019年度村(社区)干部绩效考评方案》《兴安县村级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专项核查方案》,以业绩为导向,全面考核村干部实绩,破解村级组织“干好干坏一个样”难题,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助力乡村振兴。
精心设计“考卷”,细化考核程序。为考实考准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该县严格核查乡镇对村干部绩效考评内容、标准、流程和真实性,采取“年末民主评议+日常工作考评+特色工作考评”的方式进行,根据村级班子职能定位和班子成员岗位职责,精心设置考核内容,从村级日常管理、脱贫攻坚工作及特色工作等进行评分。同时充分考虑各村实际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将全县125个村(社区)划分为一类村,二类村,分别占20%和80%;同时再设定四个奖励等次。为乡镇党委、政府掌握村级班子自身建设、脱贫攻坚、乡村建设等提供了由于参考和准确依据,提高绩效考评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在考核过程中,该县还成立2个专项核访组,逐一走访所有贫困村和随机抽查30%以上的面上村,全面核实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有效地提高了绩效考评精准度。同时该县还多渠道落实考核结果,提升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提高绩效报酬,落实村干部“差异化”管理,实行“月津补贴+年绩效奖金”的薪酬制度,最高奖励金额由6500元/年提高到10000元/年;落实村干部关爱激励机制,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支持湘漓镇阳安村李文燕、高尚镇灵龙村周小忠等62名优秀的村干部报读大中专班,提升村干部队伍文化水平和学历;畅通村干部职业发展,今年共拿出3个公务员或县乡事业编制岗位面向村干部定向考录,兴安镇朝阳区张强、城西社区李艳成功考取本乡镇。
据统计,2019年该县共评出一等奖19个,二等奖44个,三等奖44个,四等奖18个,发放绩效280多万元。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篇2
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提高报酬透明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干部为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村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
管理考核依据
一、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
1、村两委“一把手”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8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其他村干部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60%,村“一把手”考核占2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2、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
二、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
第二条 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
第三条 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
第四条 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乡镇领导汇报。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五条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六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七条 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
第八条 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1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
第九条 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远程教育收看工作,每月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不认真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学习的,缺少一次扣村“两委”一把手各1分。
第十条 “五好”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平安村、信用村等各类创建活动不达标的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十一条 不认真落实维稳及综合治理责任制,不实行户轮式巡逻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发生一起案件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不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按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中的分值,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除村“两委”一把手的相应分值。
第十三条 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扣一把手和分管此项工作村干部1分,如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
第十四条 不认真宣传“一法四规”,对违反计划进行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不重视、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扣除“两委”一把手各1分,扣除分管计划生育的妇女主任2分,并取消所以领导的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要有专人负责团委、妇联、科技等各项工作,无人负责,扣两个一把手1分,不积极组织参加乡上妇联和团委活动的扣分管村干部1分,科技培训工作人员、场地组织不到位扣分管村干部1分。
第十六条 任何需要准备的软件材料,必须规范完整,不规范、不完整的扣准备材料的村干部1分。
第十七条 实行百分考核制,100分至90分为优秀;89至80分为称职,79分至70分为基本称职,69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八条附加分情况:
1、单项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4、3、2、1分;
2、在本村召开各类现场会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4、3、2、1分;
3、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
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万元以上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5、年内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6、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中致富带头人和发展的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分别达到85%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7、年内争创为“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乡镇党委办公室监督,乡镇党政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
第二十条 本考核办法从发文起执行。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干部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村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对象
凡具有村干部身份的人员,均属此办法管理范围。
第二条 干部编制
一般情况下,为干部核编内职数(在岗),村官不列入干部编制。
第三条 任职规定
1、党支部组成人员原则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乡党委考察后直接任命。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是由领导机关直接任命的,其职务都不是终身的,可以变动或解除。
2、村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安排,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退休规定
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缴纳社保的年龄为准)。
第五条 工资待遇
村干部工资报酬实行“浮动年薪制”,年终根据乡党委、政府对村级考评结果批复确定。原则上由考评工资、规模工资(公安系统人口数计算:1元/人)、基础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主任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5%发放,副支书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0%发放,其他干部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0%发放。另外,原则上村自评人员工资按误工补助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超过选任干部的工资;兼职村干部工资不高于支书工资的60%。
第六条 退休金领取
2019年5月16日前离任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村干部,按照原有政策执行。2019年5月16日后退休的村干部,由各村财务发放退休金,退休金数额由各村根据以往情况商定,退休金在本人领取社保金后立即停止发放。
第七条 参加社保相关规定
1、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对象为符合村干部编制的正职干部。
2、社保在任职期间缴纳,中途离职立即停缴。
3、社保统筹款按县配套,县负担40%,乡负担30%,个人负担30%,缴费标准参照县标准执行。
第八条 待遇免除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做二次安排,不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触犯法律被判刑的;违反党纪政纪受开除党籍或开除工作处分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岗六个月以上的;依法被罢免的。
第九条 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为乡党政办,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乡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组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组干部学习制度
1、按上级要求参定时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每月按时到村委参加"三会一课",并收看远程教育播放节目。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村两委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二、村组干部会议制度
1、准时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有事必须向支书/主任请假。除婚丧嫁娶外,村组干部开会迟到一次扣20元,组干部无故缺席一次会议者扣30元,村干部无故缺席一次会议者扣50元。2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者,请自动离职。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详细地做好会议记录。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3、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县)乡、村三级会议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严格按照安排好的值班时间表值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各自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借口不完成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特别是汛期和禁烧期间,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4.严禁酒后上班,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5.上班时间必须严守岗位,外出办事时必须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6.对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7.团结同事,不搞阳奉阴违,不搞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搞不利于团结的事。
四、村组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换届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职权谋取非法权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犯计生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以上管理制度将进入村组干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全年目标考核以12分计算。希望村组干部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