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范文12篇)

时间:2023-01-31 调研报告 点击: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2篇

【篇一】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4月10日至5月6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祥菊带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和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会前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等方法,分别到十四个乡镇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研中感到,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尽职尽责,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共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6个,人民调解员889人,调解小组681个,调解信息员681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大部分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基本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镇与接边地区共同签订了做好跨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8%,防止群体性上访4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案件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15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全县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重视不够的情况。如按照上级要求和以前的惯例,县里应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表彰。但近年来,县里未召开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从形式上看,全县已建立起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实际运转情况看,有些地方调解组织有名无实,作用发挥不好或不能发挥作用;学校、医院、市场等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展;全县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总体较少,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矛盾纠纷难以及时调处。一些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调委会没有印章、调解文书不统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等。3、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二是基层专职司法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的。目前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只有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其余都由乡镇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训力度不够,多是以会代训,缺乏专门的调解技能技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仍需大力提高。4、

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调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调解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建议县人民政府应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奖惩激励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2、建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3、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构。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就兼的原则,配备配齐乡镇司法员。要保证兼职司法员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上。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建立纠纷受理登记、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统一文书卷宗档案。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强化“预警、预案和预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上台阶。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等办法,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司法行政机关和县人民法院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分级负责,统一规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乡镇、村(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司法所负责辖区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培训;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可通过陪审、参与旁听、协助疑难纠纷的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是基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计划,明确专人包村宣传,使法制宣传不流于形式,使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6、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7、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起来,同时重视初信初访,整合资源,三大调解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最快及时调处,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希望本文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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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州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  

我院接到州中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的通知后,院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副院长为组长的调研组,从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人民法庭抽调了精干人员作为调研组成员,对州中院要求的调研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讨论,把调研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调研组成员,各成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我们集中进行了讨论,现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作如下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xx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937件,现已结案817件,结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754件,占受理总数的%;在审结的817件案件中,调解结案248件,撤诉161件,调撤率达%,速裁结案133件,占结案总数的%;共上诉95件,其中:维持原判33件,改判32件,发回重审6件,调解2件,撤诉4件,移送1件,未发回17件。  

受理一审案件926件,审结810件,审结率%。其中:受理权属侵权案件243件,审结xx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我院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认真落实《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的规定》,同时,我院规定从今年起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岗位目标进行考核,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五是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三)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诉讼  

1.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xx年以来,我院“大立案”格局基本形成,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送达法律文书。通过1年多的实践表明,原来所谓“大立案”格局有利有弊:利主要表现在方便了群众诉讼,对审判法官形成一种良性监督制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弊主要表现在造成法官对当事人无任何接触,无法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心里状况,法官只在开庭时抱着卷宗审判案件,因为无针对性,降低了调解的可能性和调解效率、审判效率。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和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由立案庭统一立案,但排期开庭、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由审判业务庭负责,创造审判法官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和心里状况的机会,以此提高审判效率和调解针对性。此项工作我们正在积极探索中,在权衡利弊之后,我们将做出科学选择。  

2.大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第2页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公正与效率。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按季度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奖惩法官,抓好整改。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人格魅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3.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以当事人的和解促社会和谐,调解结案的大部分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比如,xx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审结民事案件92件,其中调解结案的42件,撤诉的有11件,调撤率高达58%。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是:(1)注重把握调解原则。我们的原则是“合法、公开、效率、规范”,合法就是所有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合法,不得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公开就是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效率就是不允许法官以调解为名拖延办案时间;规范就是法官的仪态、语言、调解文书必须规范。(2)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把调节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组织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谈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充分利用和乡(镇)、村、自然村三级人民调解络,人民法庭认真指导好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仅xx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就指导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民事纠纷445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  

4.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我院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制度。xx年至今年6月审结的817件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754件,占%。  

在速裁方面,xx年我院共速裁审结116件案件,多数以调解、裁定方式结案,部分以判决方式结案,具体为调解44件、裁定33件。具体做法为:(1)在立案之初进行繁简分流时,对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的案件在安排开庭日期后直接移送速裁组审理。(2)对可以速裁的案件,填写口诉笔录,计算诉讼费,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即开庭调解,力求当日结案。xx年,我院专门在立案庭成立速裁组,负责速裁案件。今年4月,我们又撤销了速裁组,由各民事审判庭审理速裁案件。具体是哪种方法更适合我院实际,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5.推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使用方便群众的方式审判案件。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曲江人民法庭每年均有一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审理,即收、即审、即结,走一路审一线,使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民一庭、民二庭巡回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的数量相比较而言更多一些,5年来,该庭在所受理的473件案件中,巡回审理189件,占收案总数的40%。  

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实  

随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法院所收诉讼费用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办案经费难以落实,巡回审判、司法调解、走访回访当事人等一些司法为民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二)编制紧缺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我院现有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审理全县各类民事案件,以上3个庭仅有法官11人。全县每年发生的民事案件在20xx到2500件之间,法院受理的案件也在500到800件之间,其余由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庭不仅审理这些案件,还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力的不足和繁重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要认真落实巡回审判等制度的话,人力资源的不足更加明显,而受到法院现有编制的影响,法院没有能力增加民事法官。  

(三)息诉服判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有打官司的意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使大部分群众打得起官司,因此,民事案件有增多的趋势。由于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上在证据采用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不断申诉,加大了息诉服判的难度。  

(四)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1.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的上百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更大的争端。法官在审判这类案件时,不能纯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审理,还要顾及社会效果。有时,这类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给法官协调各类关系带来了难度,加大了审判工作量。  

2.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有些法官同志提出司法鉴定不公正的问题,对负责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3.职工全额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职工全额集资建房中,单位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各集资建房人也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由此带来诉讼主体混乱的问题。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对于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和人员紧缺的问题,请调研组多呼吁、协调,尽量保障办案经费,为基层法院增加编制,确保有人办案,办得好案。  

2.对于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请调研组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系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对于司法鉴定和职工集资建房合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望中院作出规范性解释。  

【篇三】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XX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XX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XX年超过20%,XX年超过30%,并于XX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xx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机构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老年人群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篇四】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法院院长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XX年下半年至XX年上半年,在区委、区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院以大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保驾护航为目标,狠抓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刑事审判一线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稳扎稳打,保证审判质量;推陈出新,改革审判方式;紧跟形势,强化质效意识;深挖潜力,加强审判调研”四大特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两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构建“平安港闸、和谐南通”创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本文来源于--,帮您找文章]
  两年来,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80件,对72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根据形势需要,我们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手段恶劣的抢劫、飞车抢夺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处罚,对19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155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28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打击的锋芒直指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犯罪,紧紧围绕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专政职能。在适用自由刑的同时,还对各类经济犯罪给予经济制裁,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并积极设法执行到位,仅XX年全年到位罚金和没收财产共计306.48万元,是历年来最高水平,真正做到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同时又维护了裁判的威严。
  在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职能的同时,我院进一步扩大其“预防犯罪”的功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积极参加中级法院组织的多次公判大会、自行组织各界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力量等各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法律权威,扩大审判效果,对不稳定分子敲响了警钟。两年来,我院审理了南通市肿瘤医院系列贪污、受贿案、启东市检察院系列受贿、玩忽职守案、南通市节制闸九圩港船闸管理所系列受贿案、南通市区部分小学、中学校长受贿案等牵涉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关注的商业贿赂案件和干部渎职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刑罚,追缴了非法所得,通过刑事制裁再次体现了国家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廉政建设。针对这些系列犯罪案件所反映出来的人员管理、组织机构、法律监督、立法缺陷等各方面的社会问题,我院刑事审判人员还进行了调查分析,撰写了《村官犯罪形势严峻,完善立法刻不容缓》、《对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等专题调研报告,建议完善制度,预防犯罪,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案件审理中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全力维护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诉讼和实体权益。
  刑事审判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的损失,安抚其受到伤害的情绪,减少犯罪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为此,我院在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同时,加大对其教育说服工作,尽可能为各类被害人争取到退赃和经济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审理中主动与妇联、被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联系,倾听被害人心声,关心被害人生活。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启东市瞿某等五人轮奸十五岁少女案,瞿某等人采用持刀威胁、殴打恐吓等手段实施强奸,给少女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审判人员对该案高度重视,主动邀请了妇联同志一起安抚被害少女的情绪,征询其对案件处理的要求,并加强对被告人家属的思想说服工作,为被害人争取到经济上的赔偿,既从严惩处了犯罪,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害人的痛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刑事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样是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关注的重点。针对我院一些同志存在刑事审判中工作方法简单、面孔生硬、对当事人耍态度的不良习气,我院刑庭大力倡导“群众路线”,要求全庭同志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中,公正对待各方当事人,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认真对待。为了响应“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号召,我们推出了“便民服务”工程,为当事人尤其是农村当事人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对路途较远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农村当事人及时为其办理各项手续,减少其来通的次数和不必要的开支;对农村中因邻里纠纷、权属争议等引起的刑事和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在审理中加大调解的力度,多做思想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化解各方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由于自身缺陷在诉讼中处于弱势的盲、聋、哑人,我们采取各项措施积极保障其合法诉讼权益,为其消除诉讼障碍。如在刚刚审结的聋哑人张某盗窃案中,针对张某不太懂手语、但达到初中文化水平的特点,我院刑庭审判人员推陈出新,首次引入了高科技的多媒体示证系统,采用了幻灯投影成像出示证据与被告人自行书写意见相结合的“笔审”方式,既充分保证被告人顺利的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又实现了对特殊庭审方式的一次成功尝试。
  三、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审判质效,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近年来,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摆脱过去就案办案的固定模式,更多的关注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审判发展态势,提高审判质量,打造“精品工程”、“铁案工程”。针对过去我院刑事案件审限指标在全市法院排名偏后的状况,我们将缩短审限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认真学习兄弟法院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新的审判流程;深挖潜力,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审、书人员工作效率,健全合议和通案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工作,尽可能的得到公诉机关在诉讼程序、移送时间、审限扣除等方面的大力协作。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在缩短审限上取得显著成果。从XX年2月份开始,刑事案件审理天数逐月下降,从2月份的13.57天下降到8月份的5.94天,8月份平均审理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56.64%,今年一到八月份的平均审理天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4.47%。为保证刑事审判工作沿着合法、规范、有序、严谨的轨道前行,结合缩短审限的工作,我们对审判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化整顿,在不断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保持优良传统,抛弃不规范、不合理的“瑕疵”,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限、确保质量的案件审理新流程:刑事案件立案当天即时送达文书,普通程序送达后第十一天、简易程序送达后第四天安排开庭,杜绝人为因素拖延审限;开庭时审判人员、书记员提前到庭,庭审中科学掌控审判节奏,所有合议庭成员认真参与庭审,杜绝开庭迟到、审判人员不认真听庭,各行其事的作法;提高当庭宣判率;宣判后审判人员及时制作判决书,书记员按时送达,案件审结后卷宗及时移送,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超期送达、移送现象。
  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我院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派员到省高院、中院学习,开展集体学习,鼓励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我院建立了刑事案件庭内定期通案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讨论制度,审判人员之间经常对审判经验、法学理论、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另一方面,我们鼓励审、书人员将思想付诸笔端,通过工作信息形式在法院系统内宣传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重大举措;通过案例报道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扩大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通过理论调研的形式,思考问题,探讨出路。近年来,我院刑事审判信息、报道、调研工作成绩突出,先后有100多篇高质量的文章被国家和省、市级报纸、期刊、网站选用。
  四、切实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断完善少年法庭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预防犯罪,治病救人”的功能。
  XX年至XX年,我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件,对68人判处刑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低龄化、犯罪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结伙作案增多的新特点,我院指派业务精通的骨干专人负责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从港闸区妇联等单位聘请专职陪审员,组成了固定的少年合议庭,建立工作台帐,对未成年被告人一人一档案,为少年庭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为了尽可能的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更好地帮助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我们合理借鉴了兄弟法院少年法庭的先进做法,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拓思路,形成了“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的独特工作方式:庭前,与被告人及其父母耐心交谈,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一贯表现,从而掌握犯罪原因,对症下葯;庭审中,我们尝试了圆桌审判这一更为宽松、和谐的庭审形式,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拉近距离,结合多方的法庭教育,给予亲情式关怀,在减轻未成年人心理压力,防止抵触情绪的同时,促使被告人正视错误、痛改前非;庭后,重视对青少年缓刑、管制犯的回访工作,与罪犯所在的学校、单位、厂企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其发展状况,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我们一系列耐心细致的青少年罪犯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次次的回访工作,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是绝大部分的少年犯都在其工作、学习岗位上积极改造,重塑新生,其所在的学校、工作单位也主动给予充分的帮助和监督,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造环境。
  各位领导,近两年来,我院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由于思想认识、工作分配和组织机构等各方面的原因,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
  1、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忙于个案的审理,未能静下心来对案件进行总结,对审判态势进行分析的时间不够,法学理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少年法庭的工作进展缓慢,还没有形成健全、完整的制度和体系,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一直尚未完全落实,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社会教育等各项工作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
  3、面对新形势,创新意识不够,在审判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时,不能及时转变思路,寻找新出路、新方法,局限于传统和惯例。
  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扬优良传统,加大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1、 为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建立起定期的有序的集体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庭内法律理论知识,特别是新刑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树立起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在案件审理的同时,加强对每一阶段审判工作的总结、梳理,关注审判态势,从中发现新的问题。庭内同志之间加强交流、讨论,共同进步。
  2、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加快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创建步伐,将计划落实到紧锣密鼓的筹建工作中。一方面加强与犯罪率较高的学校、学院、工厂、单位的双向联系,开设法制教育课堂,预防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对已判决的青少年罪犯加强回访,严密关注其动向,立足于预防二次犯罪的发生,力争将我区的青少年犯罪率降到最低。
  3、树立良好的学风,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掌握法律业务知识和司法技能,在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转变思路,结合本院实际,开拓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要摒弃原有的思维惯性,积极思考,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位领导,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各项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区委、区人大对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在我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一定能再上新台阶,为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合格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五】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X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的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法院向XXXXXX报告我院2013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请予审议。

近几年来,在X委领导、X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XX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司法公正,公正及时的审理了各类民事案件,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随着我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201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XX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XX,占各类诉讼案件总数的XX%;审结XX件,结案率XX%;共执结各类民事案件XX件,执结标的金额XX余万元。二是涉及范围大。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三是审理难度大。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公司诉讼、金融借贷、民间借贷案件增多,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的难度很大。四是工作压力大。矛盾尖锐,对抗性强。针对四大特点,XX法院构筑了全员上阵,全员审理的民事大审判工作格局。

一、打好“调”和“判”组合拳,力求调得快。

面对民商事案件数量上升很快,审判任务空前繁重的形势,XX法院坚持调判结合,传统民事审判工作注重调解,调解在于平衡各方利益,特别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商事案件注重判决,引导每一个商事主体自觉遵守经济运行的市场规则。调判结合,该调则调,该判则判,提高效率。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一)多种类型调解。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建立了以速裁调解庭为指导、联系中心的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借助社会力量为主的联合型诉调对接法,以争取工会支持为主的委托型诉调对接法,以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室职能作用为主的指导型诉调对接法的“三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通过联合、委托、指导等方式,大力开展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与司法确认工作,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XX件。

(二)多股力量调解。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领导协调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容易引起群体性矛盾的案件协调多方进行调解,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二是陪审员倍增抓调解。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的工作战线,有着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自2013年以来,我院新增人民陪审员XX名,XX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XX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三)多个阶段调解。加大诉讼全程调解的力度,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在“庭前、庭审、庭后”三大工作环节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评析、释疑”工作,形成了庭前以情调解、庭审以法调解、庭后以理调解、判后以利调解的模式。(诉讼调解典型案例)。2013年以来共有XX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解率达XX。

(四)多种方法调解。为了提高诉讼调解的水平,XX法院调解过程中探索了许多调解方法,并结合具体案件加于灵活运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在离婚案件中,结合用“情感疏导法”、“冷处理法”、“批评教育法”等,以解开当事人的情绪心结,亦可给其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同时对偏离道德伦理规范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在赡养案件中,采用“情感交融法”,引导子女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同时摆明法官的道德立场,对拒不赡养的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告知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有一种道德上的压力;在民间借贷、企业纠纷以及农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采用“解决问题分析法”、“利益权衡法”,即结合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兼顾原有关系的维系,实实在在地帮当事人寻求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诸多调解方法的总结推广普遍提升了我院法官的调解能力与技巧,推动了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打好“研”和“判”组合拳,力求判得准。

提升案件的审判效率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XX法院从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入手,坚持“研”“判”结合,确保了民事审判公正。

(一)抓分案,以分类分案为主,以随机分案为辅,为类型化研究奠定基础。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改变以往随机分案造成的投入大、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建立了以分类分案为主,随机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对所受理的民事案件,按照民事案由划分为合同类、损害赔偿类、劳动争议类等几大类,民一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民二庭专门审理医疗纠纷、人格权纠纷、合同纠纷,审判监督庭专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件。同时,针对辖X机动车事故责任案件、民间借贷案件所占比重较大的情况,设立的专业的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通过完善民事案件分案制度,减少了重复劳动,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抓学习,开展类型化专题研究,形成类型化研究成果。以分类分案为基础,以庭室为单位,成立了类型化研究小组,要求每个研究小组结合所在庭室审理案件的特点确定1到2个类型化研究课题,收集与课题相关的法条和案例,形成一类案件的审理要点和裁判方法,在各庭室之间开展交流,并将研究的课题以论文、案例的形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最终形成类型化研究成果,指导法官提高审判质效。通过开展类型化研究,有力提升了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2013年以来,XX法院共有X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的相关刊物刊登,X篇论文获得了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优秀奖。

(三)抓裁判文书质量,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促进类型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坚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培训和学习,定期举行专题讲座,聘请法学专家或审判业务骨干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前沿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等进行重点讲授和集中学习,提高民事法官审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同时,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优秀(最差)法律文书评比、审判调研等,进一步提高民事法官司法能力。

三、打好“审”和“管”组合拳,力求管得严。

坚持审判与管理、监督并重,依托信息技术,对民事审判全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保障了民事审判工作规范。

(一)抓流程管理。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流程细分为立案、应诉材料发放、首次开庭、庭审结束、文书制作与签发、结案、装订、归档等主要流程节点,并结合审判实践与审限规定,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要求,提示法官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对于财产保全、管辖异议、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等影响审理期限的非必经流程,相应设置辅助流程节点,规定各节点的办理时限,对于因启动管辖异议、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程序而办理审限扣除手续的,审限扣除期间不计入主要流程节点的时限内,确保审判程序严谨。

(二)抓节点控制。将节点的控制与信息录入权限在审判组合内部进行划分,立案庭负责立案信息录入,承办法官负责审理信息的录入,庭长、分管院长负责文书审核与签发,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结案报结的审核,办公室负责案件归档的审核,改变以往审判流程节点由法官一人掌控的模式。同时,实行重点节点系统自动预警和庭长与审管办两级催督办机制,某一流程节点即将超过规定时限,管理系统自动发出预警,超期信息除在法官个人系统中通过高亮方式提示外,还将同步通知庭长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庭长随时对本庭流程节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对全院流程节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超期案件尽快进入下一流程节点,避免案件超审限的情况发生。

(三)抓信息公开。开通了12368短信平台,将其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定期将系统中案件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实现了审判流程的全面公开透明,通过公开与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避免无故拖延办案进度、隐性超审限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落实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对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必须在生效后规定的时间上网,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生效判决文书XX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打好“审判”和“服务”组合拳,力求见实效。

XX法院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坚持能动司法,为中心工作服务。制定了“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12条工作意见,组织干警XX多人开展了“进村入企”走访活动,听取基层单位和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办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立了司法服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协调服务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对新X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都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化解处理,2013年以来,共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经营开发、租赁合同等纷案件XX件,涉案金额XX万元。

坚持惠民司法,为当事人和老百姓服务。依法调解社会关系,维护民生权益,共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XX件,倡导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审结人身侵权纠纷案件XXX件,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XX件,房屋买卖、征地拆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XX件,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民生政策。同时,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依法为XX余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XX余万元,累计为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造成特殊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约XX余万元。

坚持和谐司法,为“平安伍家”建设服务。围绕“平安伍家”建设,组织开展了“四进四访”、“四联四助”“政法干警下基层”等主题实践活动,帮助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建立了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机制,依法慎重审理了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复杂敏感的民事案件XX件,没有出现矛盾转性升级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申诉、投诉,综合运用了法官释明、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帮扶救助、源头治理等多种措施,化解民事信访案件XX件。

近年来,XX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面临三座大山:一是来势汹涌的收案压力。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日均收案X件,与去年同期环比每周上升X件。二是纯粹透明的全程公开。比如少数少数上网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没有体现出以理服人,在校对环节上粗心大意,错字漏字较多,影响了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实行法院员额控制(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控制在39%以内),司法责任制度,法院所面临的人员不足、法官能力问题显现出来,也显现出法院应对司法改革存在准备不足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XX法院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予以研究解决。同时,也恳请XXXXXX呼吁和督促有关部门帮助我们解决实际困难。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活动,提升审判质效。完善调解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调解率、履行率和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官的学习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方向,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提高广大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加强民事审判队伍的廉政建设,规范律师和法官的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坚决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进一步争取领导和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将民事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和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庭审、监督作用,努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

【篇六】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4月10日至5月6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祥菊带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和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会前专题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等方法,分别到十四个乡镇和县司法局、县 __、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研中感到,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尽职尽责,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共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6个,人民调解员889人,调解小组681个,调解信息员681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大部分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基本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镇与接边地区共同签订了做好跨界接边地区联(: )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 __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8%,防止群体性上访4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案件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15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全县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重视不够的情况。如按照上级要求和以前的惯例,县里应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表彰。但近年来,县里未召开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从形式上看,全县已建立起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实际运转情况看,有些地方调解组织有名无实,作用发挥不好或不能发挥作用;学校、医院、市场等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展;全县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总体较少,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矛盾纠纷难以及时调处。一些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调委会没有印章、调解文书不统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3、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二是基层专职司法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的。目前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只有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其余都由乡镇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训力度不够,多是以会代训,缺乏专门的调解技能技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仍需大力提高。

4、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七】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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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4月10日至5月6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祥菊带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全体人员和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会前专题调研。

调研组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等方法,分别到十四个乡镇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研中感到,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尽职尽责,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共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6个,人民调解员889人,调解小组681个,调解信息员681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大部分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基本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镇与接边地区共同签订了做好跨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8%,防止群体性上访4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案件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15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全县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重视不够的情况。如按照上级要求和以前的惯例,县里应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表彰。但近年来,县里未召开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从形式上看,全县已建立起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实际运转情况看,有些地方调解组织有名无实,作用发挥不好或不能发挥作用;学校、医院、市场等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展;全县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总体较少,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矛盾纠纷难以及时调处。一些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调委会没有印章、调解文书不统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3、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二是基层专职司法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的。目前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只有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其余都由乡镇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 12全文查看加之培训力度不够,多是以会代训,缺乏专门的调解技能技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仍需大力提高。
4、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调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调解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对人民调
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建议县人民政府应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奖惩激励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建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构。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就兼的原则,配备配齐乡镇司法员。要保证兼职司法员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上。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建立纠纷受理登记、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统一文书卷宗档案。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强化“预警、预案和预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等办法,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司法行政机关和县人民法院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分级负责,统一规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乡镇、村(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司法所负责辖区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培训;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可通过陪审、参与旁听、协助疑难纠纷的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是基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计划,明确专人包村宣传,使法制宣传不流于形式,使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6、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7、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起来,同时重视初信初访,整合资源,三大调解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最快及时调处,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汇报材料怎么写

  汇报材料怎么写
  汇报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部门向领导机关、分支机构向总部、个人向单位汇报工作时所撰写的文字材料。汇报属于日常事务文书,虽然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党政机关明文规定的正式公文,但在公务活动中使用频率很高。 
  汇报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
  汇报对象有针对性。向谁汇报,是起草之前就确定下来的。要根据汇报对象组织材料。汇报对象要求汇报什么就汇报什么,不要讲不相干的事情。如果汇报的内容不是汇报对象明确要求的,也要是汇报对象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或者是同汇报对象的职责有关。其他内容至少是汇报对象感兴趣的事项。否则,所答非所问,风马牛不相及,汇报对象肯定不满意,汇报人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例如,向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汇报土地开发利用的情况,只应汇报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同文物保护、管理有关的事项,而不应大谈招商引资一类的事项。
  汇报内容有针对性。汇报在内容上具有特定的针对性,这是同汇报对象相一致的。对同一汇报对象的汇报内容不一定一样。这是因为,汇报对象的工作范围不可能就是一项,即使是一项也还有个不同阶段、不同侧重点的问题。同是向公安机关汇报,可以有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治安、刑事案件侦查、交通安全等。起草汇报时,要根据不同的内容来组织汇报材料。
  汇报目的有针对性。任何一份汇报都会有特定的目的。汇报人要干什么,要追求什么样的效果,这是起草汇报时必须考虑到的。同样是讲汇报人工作环境、条件不好的内容,汇报的针对性因汇报目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汇报人的目的是向汇报对象要钱要物要指标要批件,则应从这一目的出发组织材料,重点强调解决这些困难刻不容缓,势在必行,汇报对象应当给予支持与帮助。如果汇报人的目的是向汇报对象讲功劳、讲政绩、讲贡献、讲自己的领导才华,让汇报对象对自己的工作贡献、成绩、能力、水平了解、认可,则应重点强调汇报人如何克服困难创造性地进行工作的经验、做法,达到汇报对象听完汇报后对汇报人刮目相看、高看一眼的效果。如果是二者兼而有之,则应适当把握分寸,把两方面的内容都做适度汇报,防止说过头话,顾此失彼。
  汇报环境有针对性。同样的汇报题目,要针对不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作相应调整。汇报的时间短,汇报的内容就要适当压缩,在餐桌上汇报,就要把语言搞得风趣幽默些,不能古板、冗长,要同就餐的气氛相协调,不同的利益当事人同时在场,就要特别把握语言分寸,防止厚此薄彼,伤害一方自尊的问题;在施工现场汇报,就要结合现场情况,作特别简短精炼的汇报,语言应尽量口语化。
  二是真实性。
  汇报的根本价值就在于它的真实性。真实与否,关系到汇报人的立场、观点、作风、道德品质问题。汇报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以大量具体可靠的可检验的实际材料为基础,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首先要做到的是应用的事实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假、歪曲、经过人为处理的;其次,引用的事实必须是准确的,而不能是模糊不清的,含混的。
  三是新颖性。
  汇报要体现工作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实际, 汇报的事实材料要新。要有大量的新的信息,提供新发生的事实情况,不能老生常谈, 汇报的观点要新。要站在新的角度,用新的视野、新的观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胜、萌芽性问题,不能老调重谈, 汇报的结论要新。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创新性,并能用于指导实践。
  
  四是条理性。
  逻辑的条理性。内容合乎逻辑,概念准确,判断正确,推理科学。所反映的事实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阐述的观点能够自圆其说,绝不能自相矛盾。人们常常讲一分为二,但不能讲成诡辩论,不能主次不分,是非不分,功过不分。人们经常看到,有的汇报讲成绩过满、过头、过度,讲问题又过满、过头、过度,结果造成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后果。如有的扶贫汇报,讲成果时说扶贫对象百分之百脱贫,一片盛世太平,莺歌燕舞,讲问题时又说还有若干扶贫对象仍然缺衣少食,一片孤苦凄凉,苦不堪言。这在逻辑上无论如何说不通,肯定有造假之嫌。
  结构的条理性。一二三四五,脉络要清楚。布局谋篇,整齐划一。大标题、小标题,各个层次的序号,都要合乎常规的写作习’质,让人一目了然。
  五是朴实性。
  篇幅朴实。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不能故意把汇报拉得长而又长。可长可短的篇幅一定要短下来。一般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语言朴实。朴实简练,准确精当。语言朴实并不排斥生动活泼、妙趣横生。在汇报中加人精彩的例证、评论,生动的群众化的语言,同朴实性的要求是一致的。
  六是灵活性。
  内容有灵活性。内容根据需要,可多可少,可长可短,可详可略,甚至可有可无。汇报什么,不汇报什么,多汇报什么,少汇报什么,汇报人是有选择、调整的余地的。
  形式有灵活性。汇报材料可以是比口头汇报的内容详尽的材料,甚至附有若干附件、参考资料;也可以精炼到几百字、几十字,仅仅是汇报的大小标题而已。
  使用有灵活性。可以用正式公文报给上级机关或职能部门,可以用简报的载体发送给有关方面,可以作为口头汇报的依据或参考,还可以作为口头汇报的补充。有时,汇报人只讲汇报材料没写的内容。有时,则是照本宣科。有时则声明,口头汇报如有同书面汇报不一致的地方,以正式印发的汇报材料为准。有的汇报材料,如有些企事业单位的汇报,还以套色加图片的书刊画报风格印制,追求特别的宣传效果。 
  七是时效性。
  汇报对时限的要求特别严格。在一定意义上说,时间就是汇报的质量。再好的汇报,错过了汇报的最佳时间,也就成了“马后炮”,失去了汇报的意义。汇报对象只有在第一时间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才能及时作出准确的分析判断,制定正确的对策,科学地指导工作。
  汇报的作用是:
  一是保证汇报人口头发言心中有数,突出,避免重复和遗漏。
  二是为听取汇报的人提供文字依据,有所遵循,条理清楚,中心明确,重点利于把握要点,听清楚,看明白,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作为听取汇报人处理问题的依据。需要时汇报也可作为公文组成部分印发。汇报前印成文件送给听取汇报的领导。汇报后,根据领导意见,加以修改整理,形成正式文件,发给有关单位参考或执行。一些比较重大的涉及面较广的工作,比如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情况,常常需要写出汇报材料。这类提纲,实际上也具有工作报告的作用。某一项重大的调查研究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调查组给上级单位汇报情况前,也常常先准备出汇报材料。这个汇报常常是调查报告的基础材料。特别是调查结束前的汇报,往往转化为调查报告的写作提纲。一些有关制定方针政策或者对某些重大问题统一认识的会议结束后,也需要向主管领导部门作汇报。这个汇报经过修改后,往往转化为反映该会议的情况报告或者会议纪要。
  汇报按照其目的,可以分为以反映社会基本情况和民情民意为主要目的的汇报、以进行政策调整为主要目的的汇报、以反映和支持新生事物、表扬正面典型为主要目的的汇报、以揭露问题为主要目的的汇报、以思想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汇报、以理论研究为主要目的的学术性汇报等。这类汇报主要是通过对理论问题的详细分析,为学术团体、研究机构或者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往往在汇报中针对不同的理论观点做出评论,提出有见地的主张。
  按照汇报问题涉及的范围,可以分为综合工作汇报和专项工作汇报。
  按照汇报内容涵盖时间,可以分为多年期汇报、全年汇报、半年汇报、季度汇报、月汇报、即时汇报等。
  按照汇报人,可以分为领导机关汇报提纲、职能部门汇报提纲、基层单位汇报提纲、个人汇报提纲等。如市委汇报提纲、市委组织部汇报提纲、乡党委汇报提纲、村民委员会汇报提纲、人党思想汇报提纲等。
  按照文字详略的不同,可以分为详细汇报材料和简要汇报提纲。详细汇报是完整的详细的具体的汇报文字材料。在口头汇报时,可以原文照读,也可以只择其要点口述,其余内容供汇报对象自己查阅。简要汇报提纲也称标题式汇报提纲。标题式汇报往往只是提供一个汇报的大体范围,具体内容主要靠汇报人的口头表达。汇报人要根据听汇报人的需求,随时调整汇报的详略点、侧重点。
  按照汇报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向上级机关的汇报、向上级部门的汇报,向会议的汇报、向领导的汇报等。
  按照公开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开汇报、内部汇报、秘密汇报。
  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汇报、紧急汇报。
  汇报对写作的格式、语言要求比较宽松,并不要求形式的整齐划一。汇报有时也写作“汇报提纲”。
  汇报正文一般由标题、成文时间、摘要、汇报对象,主体、落款等部分组成。
  
  标题一般采用醒目的二号宋体字居中排列。字数少的单行居中排列,如“人口普查工作汇报”等。字数多的可两行或两行以上呈正梯形或倒梯形状居中排列。注意不能排列成长方形状。不能把一个词分在两行排列。如果两行的字数完全相同,可以采取调整上下行字数的办法解决。实在不能调整,则可以采取扩大或缩小其中一行的字间距的办法,造成两行实际长短的不同。如倒梯形的标题排列:
  关于我市发动群众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汇报提纲
  汇报标题分三种:
  第一种是公文式标题,由汇报事由+文种构成。如“关于税收工作情况的汇报提纲”、“关于新(征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等。
  第二种是复式标题,由主标题和副标题两部分组成。主标题一般是同汇报内容有关的一句话,如“落实中央扶持农业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学习党章,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实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治县”、“把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作为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等。副标题一般是标明汇报的内容、范围、文种等,如“关于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清况的汇报”、“关于我县推广水稻旱育稀植技术情况的汇报,、 “关于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深化改革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医疗卫生改革试点的汇报提纲”等。
  第三种是直接式写法,如“税收征管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提纲’、“汇报提纲”等。
  汇报的成文时间一般以定稿人定稿的时间为准,多在标题下另起行居中标注,并用不同的字体或加括号的办法体现区别。时间应写清年月日,不要省略年份或月份,也不要省略年份的前两位数。如不能把“xxxx年x月x日”写成 "xx年x月x日”或“x月x日”。也有的汇报时间同汇报人的署名一起标在汇报材料的最后。
  
  署名多在标题、成文时间的下面另起行居中排列。署名要署单位或个人的规范名称。署名是单位的,要同单位的法定正式名称一致,或使用规范的简称。个人则要写姓名全称,不能省略姓或名字的任何部分。个人如果要标明职务,一般应先写职务后写姓名全称。如“xxxx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不能写作“省人大办公厅”。“县长张国梁”不能写成“国梁”、“张县长“、“国梁县长”。
  摘要也称内容提要。篇幅较长,一般5000字以上的汇报,可以写出500字左右的摘要,以方便汇报对象的阅读和处理。摘要是对汇报内容的简明扼要的陈述,一般位于标题、署名之下,正文之前。
  摘要的常见位置有两种,一是单独放在封面的后面,(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调研报告的标题之下、正文之上。也可以将“摘要”二字用方括号括住放在段首,接着写摘要的内容。
  撰写摘要,要求作者将汇报的主要内容、提出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建议做出准确清楚的交代,让汇报对象通过阅读摘要就可以把握汇报的主要内容,做出自己的判断。
  汇报的主送单位或个人在标题、成文时间、署名下面另起行顶格排列,后加冒号。有时也可以不写汇报对象称呼。
  汇报一般有开头。有些简短的汇报也可以不写开头。开头也称前言、开场白。开头主要介绍汇报的目的、原因或概括工作的总体情况、得出的有关结论,介绍汇报的有关背景情况等。不论何种开头,都要求简洁、明快,开门见山。切忌海阔天空的套话、假话、阿谈奉承话。如有的汇报开头:“在举国上下学习 xxxx的热潮中,在全国人民满怀信心地迎接新的一年到来的时候,以xxx 为组长、xxx为副组长的检查组代表上级领导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的极大关怀,极大帮助,同时也把上级机关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带给了我们。我们要乘这个东风,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我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关系单位的无私帮助下,经过全体职工的积极努力,我单位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将主要经验汇报如下”。这里面的话多为套话、奉承话,说多少也没大错,但也实在没大用。说与不说一个样。这样的汇报开头就给人以虚伪、哆嗦、拖泥带水的印象。常见的开头方式有;
  一是说明汇报的起因、依据。如“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如下”。又如“根据省委x发xxx司xx 号文件关于xxxxxxxx的规定,我县开展了xxxx xx工作。现将情况作一汇报”。再如,“我市在城建动迁工作中,遇到一些新的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特向省政府汇报如下”等。
  二是说明汇报的背景材料。如“xxx,年xx月xx日,我县xx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的恶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xx人,重伤xx人,失踪x人。有关新闻媒体己于当天作了报道。现将我们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三是直接说明汇报的主题。如“现将我局xx xx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现将我乡招商引资的情况汇报如下”等。
  四是说明汇报材料形成的过程。如“自今年x月中旬开始,我们组织三个调查组,对落实xxxxxxxx文件精神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x月xx一xx日,局党组听取并讨论了三个调查组报送的专题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汇报的草稿。之后,又征求了局内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形成了本汇报”。
  五是直接提出汇报的主要观点。如“我们认为,解决当前城市房价虚高的问题,必须从地方政府做起”。
  主体部分的结构分为三种,即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交错式结构。
  纵式结构是指按照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或时间顺序来安排观点和材料。用这种结构叙述事实,阐明观点,有头有尾,过程清晰,便于作者把握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使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
  横式结构是指将掌握的材料和形成的观点按照其性质或者类别,并列放置,分别叙述,从不同的方面综合说明汇报的主题。这种写法的优势是可以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汇报的中心问题,收到议题集中、观点突出、条理清晰、说服力强的效果。如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汇报,从基本情况、队伍心态、意见或建议这三个方面写起,可以较为全面地说明社会经济关系新变化中的农民工的现状。
  纵横交错式结构,就是纵式结构和横式结构的结合使用。
  一是以纵为主,纵中有横的结构。二是以横为主,横中有纵的结构。需要说明的是,纵横交错的结构方式并不是等距离交错的,也有某些部分不交错的情况。
  汇报的结尾一般是一个简要的小结,用以对汇报的总体内容做一个纲要式的总结。这一部分可以省略,也可以简明扼要地表述,点到为止。结尾的主要写法有:
  一是概括全文,进一步深化主题。概括地说明汇报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加强报告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是总结经验,形成结论性意见。根据汇报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基本结论。
  三是指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是说明危害,引起汇报对象的重视。重申某一现象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
  五是展望未来,说明汇报提出的决策建议的意义。
  汇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可写在标题下面,也可以放在文末,与成文时间并行。

【篇八】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增强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合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统一部署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主要是对近年来市人大、县(市)区人大、司法机关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探讨,希望能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推进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总体上看,近年来,全市人大和司法机关,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多措并举的推动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搭建了参与平台。2003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不定期地开展了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开展了从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邀请专职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和督办工作。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先后正式聘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和律师,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信访专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和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县(市)区人大在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和司法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很多新的探索。如巢湖市人大开设了人大代表微信公众号,蜀山区、xx区、庐江县人大在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社区(村)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通过“代表接访日”、“代表活动日”等形式,组织代表了解群众诉求,参与信访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接访大厅设立专门律师工作室,并将相关制度、流程、律师名册等制作成展板,编印成手册,方便群众咨询了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全市10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还建立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制度,在信访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

【篇九】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对教育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新建县人民法院长�俚厍�法庭对涉少刑事案件进行大胆探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少年审判方式和帮教方面作出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笔者结合XX年以来新建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受理的案件及工作做法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提出自己的粗浅见解。

基本情况。XX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5件238人,判处非监禁刑133人,判处非监禁刑率56%。

主要特点。一是暴力倾向突出。从xx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审结的14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具有明显暴力胁迫犯罪的特点,主要为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匕首、弹簧刀、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成为主要作案工具,暴力倾向突出。二是团伙性、偶发性犯罪明显。团伙作案数量较多,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审结的14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团伙作案所占比例约为62%。在近四年所审理案件中,无论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还是xx等都表现为一时冲动,没有明显的预谋,偶发性明显。

因小事发生口角、争执引发的报复性犯罪突出。通过对新建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近四年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抢劫、盗窃、故意伤害、xx、抢夺、寻衅滋事、诈骗、破坏电力设施、妨碍公务、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以报复泄愤为动机的犯罪均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大多是因同学之间小事发生纠纷,事后一方觉得自己吃亏太没有面子,找另一方算帐而引发伤害行为导致犯罪。四是未成年人犯罪文化程度不高,多集中在初中文化,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初中文化的有86人,约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72.3%。

在校学生犯罪比较突出。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134人犯罪案件中有31人为在校学生,所占比例约为26%。

未成年人犯罪以留守学生和单亲孩子居多。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上升趋势明显。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119人犯罪案件中,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数为53人,约占44.5%,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数为66人,约占55.5%。

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再次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的再次犯罪或者被行政处罚被撤销缓刑的概率上升。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机构。新建县人民法院长�俚厍�法庭担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任务,选配了政治素质优秀、审判业务精通的5名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五位法官学历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这为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同时,新建县人民法院还从县妇联、学校等单位聘请了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挖掘审判资源,突出庭审效果。探索惩教结合新路子,把维权活动贯穿于刑事审判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维权工作。

一是注重庭前调查。开展庭前走访被告人的学校、家长、亲友或住所地派出所民警、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做到了“三查明”,既查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及周围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并把这些内容均固定到《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表》中,作为第一手资料,从中把握少年犯思想脉络,摸清其犯罪的症结,确保在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

二是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和个别法定代理人自我保护意识差,无钱请律师做辩护人或无视其子女的辩护权益的青少年,均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胆适用非监禁刑,重视回访。在审判工作中,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一时失足的被告人,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有监管条件的,大胆适用非监禁刑。XX年5月,新建县人民法院对西山文武学校的5名参与抢劫四次的未成年人学生均适用了缓刑。该5名学生脱离父母管教,法律意识淡薄,其犯罪具有偶发性,且该五名学生均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判处缓刑后继续回学校接受教育,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着眼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视判后延伸。为了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四年来,先后共选派法律知识过硬、司法业务能力强的3名法官担任辖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具体负责所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巡回教育,就地以案讲法。

法定代理人出庭率低。通过对近四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显示在未成年被告人中,单亲和留守孩子的总和年均占到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96%,这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因在外务工不能脱身或是对子女的问题漠视麻木,致使四年来平

均出庭率低于60%。

回访帮教工作受到经费等因素的制约。由于财政保障机制的缺乏,当前的回访帮教工作仅局限在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范围,并且也不能做到对全部未成年罪犯的跟踪回访;同时对少数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工作未能开展,对这些未成年罪犯在监禁场所的改造情况无法掌握。

与外地公安机关协调难。对被判处缓刑的外地未成年罪犯按法律规定应由罪犯住所地公安机关执行,但执行

送达后,一般外地公安机关很少回执新建县人民法院。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难。新建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险性大的暴力型犯罪,但是因其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放纵了犯罪。

进一步加强缓刑适用和回访工作。加大适用缓刑的力度,便于失足青少年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强化回访帮教工作,扩大回访对象的范围。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发现普遍性或需提请注意的问题,有针对地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的开展。

拓展司法保护范围。增加对法律援助的投入,合理设置关押场所和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羁押强制措施,探索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

改进现有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庭的设置,使审判环境更具人性化。借鉴“圆桌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使之更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充分体现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篇十】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

【篇十一】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倪英达;

作者机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来源: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ISSN:2L无

年:2010

卷:000

期:005

页码:P.57-62

页数:6

中图分类:D925.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监督制度;超期羁押;死刑案件;司法公正;法律监督能力;量刑建议;刑

摘要:(2010年9月26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

【篇十二】人大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10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斌带领法工委两名同志,对县人民法院xx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召开了法院领导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法院领导的工作汇报及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总体认为,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提升案件质量,参与综合治理,有力打击刑事犯罪,为维护思南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法官3名,其中庭长1名,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兼书记员)1名,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中、四级高级法官、副科级审判员1名,科员2名,平均年龄35岁。

xx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2件712人,其中公诉案件454件,自诉案件8件。在受理的462件案件中,从案件数量上看、盗窃107件占23.2%,抢劫51件占11.0%,故意伤害48件占10.4%,性侵犯42件占9.1%。从犯罪人数上看、盗窃194人占27.2%,抢劫92人占12.9%,故意伤害48人占7.8%。

审结442件,结案率95.7%,作有罪判决65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7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23人、拘役的32人(其中判缓刑的167人),免于刑事处罚16人。在审结的案件中,未成年人154人,占总人数的21.6%,其中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29人(其中宣告缓刑62人),管制1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不负刑事责任1人。

近年来,刑事案件的特点、一是侵财案件居高不下,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增多,特别是留守少年犯罪,在盗窃、抢劫犯罪中,未成年人占到50%以上;三是性侵害案件有所抬头;四是毒品犯罪有增无减;五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明显上升。

二、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

xx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案件多、类型杂、任务重、人员少、审限短的情况下,扎实开展工作,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着重围绕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严格依法办案,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为了确保每个案件都符合“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要求,县人民法院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

一是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发挥审判长、主审人在合议庭中的主导作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认真核实证据,正确运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被告人未请辩护律师的,为他们实施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另一方面,在庭审过程中,耐心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对控辩双方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意见,认真加以鉴别,查明事实,做到证据充分,力求判决公正。

三是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层层审核把关,规范量刑制度。按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将案件质量纳入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细化案件质量的责任;对办结的刑事案件,首先庭长审核,其次,分管院长审核签发,再次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通过以上措施,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了显著提高,xx年来,上诉17件,地区中级法院维持原判13件,发回重审只有1件,中院正在审理的3件。检察机关抗诉4件,其中检察院撤诉1件,3件正在中院审理中。发回重审率仅为0.22%,抗诉率也只有0.88%。

(二)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对有组织带黑恶势力性质的团伙犯罪,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裁判原则,保证罪轻的不重判,无罪的不追究,着重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附带民事案件的调处工作。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结案率高达70%以上,当即兑现达50%。这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尽力了解原被告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状况,尽量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减少仇恨心理,缓解对立情绪,劝导被告人家庭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化解双方矛盾,调解结案。

二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等因素,从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发,尽量适用非监禁刑。

三是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在刑事审判中,县人民法院除按法律规定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公民旁听,使刑事审判成为教育公民增强法律观念的重要形式。此外,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审理,派刑事法官为中小学生上法制宣传课,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

(四)是狠抓审判方式创新,努力提升办案效率。

近年来,我县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刑事法官数量却没有得到相应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去年,我县刑事法官人均办案量在50件以上,任务重、压力大。开庭前的阅卷、开庭后的裁判书制作多是依靠加班完成,一线法官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对此,县人民法院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办案任务,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着重围绕提高诉讼效率,积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深化法官的审限意识,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xx年以来,所审的案件做到100%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二是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果断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在审结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达309件,占刑事审判总数的70%。这一举措,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利用了司法资源,使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得到一定的缓解。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五)深化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

坚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利用各种平台,提高法官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本着边学边干的原则,刑事法官在办案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一方面县法院自身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参加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强化训练,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与业务能力。

二是培养法官后备力量,积极参加司法考试。

三是全面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将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与法官工作业绩、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严格考核,记入法官考核档案,作为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xx年以来,县人民法院抓队伍,促业务,全院刑事法官不但没有一人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而是个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三、存在问题

虽然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法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刑事法官的办案能力与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之间存在差距。近几年来,新的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层出不穷,由于办案任务繁重,法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充电,法官法律专业知识不能及时更新,工学矛盾严重影响了法官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而审判人员相对较少,刑事审判任务日益艰巨。刑事审判法官人均年办案数达50件以上。

(三)与公安、检察院的联系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但我们了解,我县公检法三部门互相制约做得比较好,但互相配合就有待加强,时常为一些案件的定性、证据的补充侦查、捕与不捕及量刑幅度产生分歧,在这方面,需加强沟通,达成共识,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维护司法权威。

(四)案件当庭宣判率不高,对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这几年来,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数只有2件,当庭宣判率只有0.45%。

四、几点建议

县法院对上述问题应予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抢劫、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安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为我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人权保护,在坚持罪刑法定、适用刑法平等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被告人在积极履行民事责任情况下的量刑处罚,在审判环节加大追赃力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针对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案多人少的情况,适当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法官素质培训,加大新类型犯罪和经济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不断提高法官庭审技能,并尽力提高当庭宣判率。

(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配合,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五)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做到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事实叙述清楚,裁判说理充分,对律师辩护意见采纳与否予以说明,尽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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